一、在岗规范
1、制服整洁合身;帽子、头盔戴正,不可歪戴。
2、仪容整洁,不梳怪异头型,头发不染彩色,不留胡须,注意保持个人卫生。
3、站岗时,站姿挺胸抬头,双脚呈v字型,双腿并拢,双手自然下垂,紧靠双腿外侧,目视前方。
4、严格执行宣汉县人民医院关于保卫工作的管理办法。
5、准时上岗,按时交接班,不能有早退脱岗的行为产生。
6、保安人员应时刻保持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的通畅,以便在工作中能够及时沟通协作。
7、接到通知电话时,应迅速赶到事发现场维持秩序。
二、服务行为规范
1、认真负责维护医院安全秩序,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
2、在医院的大门口对私家车及出租车进行出入管理,如果进入医院后的车辆有随便鸣笛和乱停放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3、病人进入医院后,需要帮助的时候,保安人员应主动上前协助。
4、如在医院的服务大厅中有吵闹现象的时候,应上前礼貌制止,规范性用语为“对不起,先生/小姐,这里是医院,请您不要影响他人就诊。”如对方不听劝阻,可在权限范围内将病人带出大厅或到其它地方。
5、就诊病人较多时,可协助门诊大厅的导诊护士维持秩序。
6、积极督促门卫、巡逻、消防、联防等制度落实,协助医院领导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漏洞及时报告,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
7、对于个别目无法纪、围攻辱骂、毁坏公物、行凶殴打、无理取闹的人员,保安人员应积极应对,保护医院其他病人以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报警。不可擅自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
8、如遇突发事件,不可慌张,或不可大呼小叫引起混乱,应及时协助医院疏散群众,保证安全。
9、在医院发生违法事件,第一时间报警,不宜单独追逐歹徒。协助公安机关及时侦破医院内发生的盗窃、破坏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