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协作流程规范——职能科室与临床科室的协作流程规范

除遵守《员工通用沟通交流规范》外,医院行政部门与临床科室在协作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临床科室直接为病人提供服务,属于医院的一线部门,职能科室为医院的二线部门,职能科室的行政人员应经常主动下一线了解情况,以制定更加适宜医院顺畅运行的方针政策。

2、职能行政部门若无特别紧急的事情,不宜在科室员工当班时间与其讨论工作事项。

3、职能行政部门召集临床科室人员举行重要会议或座谈的时间应避开医院的就医高峰期。

4、行政人员需要临床科室员工协助时,应先确认临床科室员工是否有时间。在科室员工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再与其讨论协作的具体事项。

5、行政人员需要临床科室员工协作时,应事先讲清楚协作事项的时间、具体方式及意义,若以电话沟通方式解释不清的话,请带文件下到科室与负责人协商,以获得科室员工的理解与支持。

6、在行政人员与临床科室员工沟通过程中,若有病人到科室就诊,应以就诊病人为主,推辞或再议会谈时间。

7、若职能科室安排病人拜访临床科室,行政人员应亲自陪同病人到科室引荐,而不只是通过电话通知。

8、当临床科室向职能科室提出行政要求的时候,行政人员应积极配合完成非临床的指导工作,主动帮临床科室解决行政问题。

9、临床科室员工在工作能力范围内,应尽量配合和协助职能科室的工作。

10、临床科室员工应服从职能科室的行政管理,以保证医院政令畅通、有序运作。

11、职能科室与临床科室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平等对待。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