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行为规范——医生仪表仪态

一、仪表仪态

参见医院《员工行为规范》之《仪容仪表规范》,针对医生强调以下几点:

1、表情自然,神态大方。

2、面部保持清洁,女性宜化淡妆,不应涂抹香味刺鼻的化妆品。

3、指甲常修剪,指甲边缝内无污垢。女士手(脚)不涂有色指甲(趾甲)油,不戴饰物。

4、皮鞋应保持光亮,布鞋要保持清洁。

5、保持口气清新,上班前不吃腥味、异味食品。

6、工作期间不宜抽烟。

7、在为病人诊治时,不得接听手机。

8、随身携带的常用诊疗工具(如听诊器、打诊锤、手电等)要保持清洁,衣袋内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语言规范

1、发音要标准,无论是普通话、方言,咬字要清晰,音量要适度,语速要适中,以病人听清楚为准。表达要恰当,说话力求语言完整、准确、贴切,有逻辑性。

2、宜用鼓励性的语言支持病人叙述,以获得更多的病情资料,如“您再说详细一些。”

3、 当病人把话题扯远时,医生可以说“这些我知道了,您还有其他地方感觉不舒服吗?”

礼貌地将话题拉回。

4、为病人解释病情时,要主动、耐心、周到,说话要实事求是,注意分寸,并能明确表达意思。

5、当病人对医生的诊断有异议时,注意说话时的表情,举止得体,避免争论,运用适当的语言给予解释。

6、当病人咨询时,应停止手上的工作,万一手头有工作放不下或答话时临时有急事需处理,应向病人表示歉意,取得谅解。

7、不宜随便打断病人的谈话,视情况做记录,发生误会时要耐心解释。

三、注意事项:

1、在医患沟通中,应充分考虑到病人的自主权利,不应该损害、侵犯病人的自主权。

2、尊重病人的知情权,但是要把握和衡量尺度。如果“知情”让患者受到打击和伤害,还不如不告之对方。在特殊情况下“不知情”更能帮助病人康复。因此,要衡量尺度。

3、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不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随便公开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4-06-03